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用户个人备案主体下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单位备案主体下超过1个网站/域名情况提供网站建设方案,内容需包含: (一)网站服务内容介绍(包含网站内容截图或设计图、网站栏目及内容介绍、多网站/域名用途和域名扩展使用情况); (二)组网方案(包含设备配置、组网结构、使用技术及部署情况); (三)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网络安全防御措施、信息安全管控制度和应急处理方案) (四)承诺如发现主体信息有误、网站实际开办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域名有交易行为、网站内容涉及九不准等违法违规问题,接受接入服务商关闭网站、主管部门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的处罚。
为避免理解偏差,统一个人和单位备案要求: 1.首次备案和新增网站,每次只允许提交一个网站对应一个域名; 2.主体下超过1个网站,也就是已有备案号新增网站时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已提交至管局的审核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审核,个人网站一次提交多个网站的会全部退回。
限制单次提交网站个数不是目的,请各接入商严格把控备案真实性审核,包括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和网站实际开办名称与备案是否一致及网站内容的核实。 湖南管局—主体下超过1个网站需提交网站建设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