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关于调整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规则的通知》(工信管函[2019]633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实名管理要求,加强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简称ICP)备案域名管理工作,现定于2019年4月22日起对现有ICP备案编号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规则为“一个域名对应一个备案编号”,新申请ICP备案编号按照新规则发放,已备案ICP的编号逐步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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